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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海砂屋更新 樓高、容積率放寬

2014/06/01  【聯合報╱記者邱瓊玉/台北報導】

 

為加速海砂屋更新,北市都市發展局修訂自治條例,除放寬申請鑑定作業的戶數比率,也針對位在住一、住二區的海砂屋,放寬樓層高度、容積率、建蔽率等限制,讓有意改建的海砂屋住戶,有機會「一坪換一坪」。

 

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,「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自治條例」日前已經議會審議通過,待行政院同意即可上路。

 

發展局副局長許阿雪表示,第一種住宅區的樓高限高10.5公尺(約三層樓),第二種住宅區限高17.5公尺(約5層樓),但因早期這兩分區無高度限制,許多房舍都蓋到1516公尺高,一旦申請海砂屋改建,樓層高度就要受限,住戶居住面積跟著縮水,對更新意願缺缺。

 

為此,都發局決定修法放寬住一、二區樓高限制,經專案核准,可依原建蔽率、容積率重建。

 

此外,若是住戶發現建物有鋼筋腐蝕、混凝土剝落等現象,經鑑定為海砂屋時,只要建物的鑑定戶數達2戶以上,且建物區分所有權達10%以上,可向發展局申請協助全棟鑑定。

 

許阿雪表示,這次修法降低申請鑑定戶數比率,且規定所有權人須限期辦理鑑定,否則可強制執行。才不會因部分住戶反對,無法全棟鑑定,影響重建更新。若有疑問可電洽2392-29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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