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案餘屋課「囤屋稅」? 財政部長別鬧了

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

    財政部長張盛和繼支持加重非自用住宅房屋稅率後,又進一步表示此次調高非自用住宅稅率,已隱含「空屋稅」的概念;更讓人跌破眼鏡的是,張盛和竟說,建商手上的餘屋也視為非自用住宅,一樣要課高額房屋稅。唯住展企研室認為,建商手上餘屋算不算非自用住宅,認定欠缺標準,張部長恐怕只是「講心酸的」。

住展企研室在此之前就已數次分析,財政部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的目的不是打房,而是替地方「擴徵財源」,同時為選舉拉攏青壯族群。財政部根本無心啟動不動產稅改,繞了這麼大一圈,始終打不到痛處;或許財政部自己也心知肚明,所以不斷放話,虛張聲勢來掩飾打房不力的事實。

在虛張聲勢的前科中,尤以「房地合一課稅」最為鮮明;財政部長原放話要做房地合一課稅,變成「明年推動」,近日又變成「任內推動」;想當然爾,等到內閣交替後,「推動」就變成「推凍」。

不僅如此,張盛和又表態,建商未售出餘屋應課「囤房稅」,預料又是一個不負責任的說法。理由有二:第一,如果建商故意囤房哄抬房價,那當然要課重稅,但建商手上的餘屋,有的情況是賣不掉,而非惜售不想賣;若是賣不掉的庫存,建商必須承受資金壓力,同時又要被多課稅,豈又合乎常理?

因此,所謂「建商未售出的餘屋」定義到底是什麼?確實難以認定。即便財政部作出解釋並入法,屆時立法院會不會照單全收,而地方政府願不願意執行,都是未可知的事。所以張盛放話宣傳效益,絕對大過於實質意義。

第二,若財政部真的有意打壓房市,逼空屋釋出市場,其實不該只要增加非自用住宅稅率,更應該要求地方政府開徵高稅率的「空地稅」。雖說開徵空地稅與否是地方政府權限,但別忘記,財政部具有施加壓力與誘導的工具,能促使地方政府開徵空地稅。

以房屋稅來說吧,就在今年初,財政部就要求地方政府要提高房屋稅,若不提高者,則要扣減其年度補助款。既然房屋稅可以如此,卻不願照本宣科要求地方政府開徵空地稅?箇中理由到底是什麼?

答案或許顯而易見,因為財政部不是真正要打房,而只是想「稍微抑制」而已;畢竟房市一垮,不動產相關稅收若銳減,對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將會雪上加霜。但中央為了顧及民怨,又不得不出面喊喊話、作作樣子,讓張盛和出來扮黑臉,吹皺房市一池春水,惟效用實在有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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