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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都計施行細則 5月1日起生效

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

為落實新北市升格後整體發展的構想,攸關全市都市發展的法源依據「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」,於103年4月29日公告,103年5月1日生效。此施行細則以新北市地形地貌、社經發展型態作為指導,進而領航新北市未來都市發展。

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代理局長邱敬斌表示,新北市近年都市發展形態已從傳統的點狀發展進至面狀發展,都市計畫執行相對複雜,傳統的土地管制已不符合現代化需求。為了因應全球城市競爭、氣候變遷以及解決高齡少子化、居住正義等問題,增加鼓勵開發者提供老人活動設施、老人安養設施、公共托育設施、社會住宅或產業育成設施,給予建築容積獎勵,鼓勵開發業者,捐贈相關公益性設施,共同創造優良的生活環境。

過去由於商業區容積率較高,而住宅產品去化較快,新北市許多商業區均轉作住宅使用,對於都市健全機能產生不良影響,此次修法以容積率管制方式,限制商業區土地做為住宅使用比例,導正都市朝向多元及產業升級發展時,所需提供消費、服務等需求的商業使用空間。

另外,法條更納入「透水城市」理念,降低建築開發的建蔽率及開挖率,規範空地透水率必須達80%以上,除調降建築開發建蔽率及開挖率10%,明訂空地80%需透水外,建築開發時也要求更高標準設置充足之雨水貯留設施。

早年建築基地取得綠建築,大部分都是為了爭取容積獎勵,惟建築基地提高容積後,卻對都市環境造成環境的負荷,為解決此一問題,即將公告施行的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規定,對於面積一定規模以上的大型基地,必須達到銀級綠建築的標準,讓取得銀級綠建築成為建商的義務,反而會有增加綠建築的可能,更要求必須設置1/2綠能屋頂,目的在於提升建築及都市環境永續的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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